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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1 09:45:5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js.huatu.com/ 文章来源:南通市人力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网站(www.ntjt.gov.cn)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网站(www.ntcin.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如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513-59000313。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0513-59000321、0513-59000323 。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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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