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以2: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员数,直至不开考。
4、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凡经审核出现报名资格不符合,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即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聘资格。
五、考核及录聘方式
(一)考试。分笔试、面试。考试由我区(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基本技能。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60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加分内容:报考工业、三产统计岗位、市政建设岗位有与岗位相应职称或资格从业证的笔试加2分,不重复加分;报社区岗位是党员或退伍军人的笔试加1分,不重复加分。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分数和加分的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然后由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对拟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后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试用,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名额,考察、体检工作由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党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三)试用。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试用的人员名单在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政府网站和区(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和反映的,办理有关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执行为我县企业职工最低生活标准。试用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管理、基层服务、征地拆迁三个岗位轮岗试用,其他人员在相应的岗位试用,试用结束后进行考核。综合考核侧重考查工作责任心、工作热情度、群众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基本政治素养等方面,由区党政办、纪工委、相关分管领导、试用部门的负责人、党员群众代表等不同层面的代表组成考核组,采取集中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区党工委会议讨论。
(四)录聘。经区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作需服从调配和分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工作人员循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88158057、88158058、88158016
监督电话: 8416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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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