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在笔试、试教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同岗位人员笔试、试教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体育科研岗位免笔试时,符合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试教合格人员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则笔试、试教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由市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试教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试教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育科研岗位免笔试时,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电话:
淮安市体育局纪检组: 0517-83182036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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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