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上午
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证明)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审核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