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根据复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复试情况,一次性确定替补人选,并组织对替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确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
(二)选调人员到通州工作后,给予综合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发2500元,直至达到30万元补贴上限,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发1500元,直至达到18万元补贴上限。
(三)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乡镇、重点园区锻炼,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锻炼。试用期内,行政关系挂靠在区人才服务中心。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通州区科级党政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适合在镇区园、区级机关发展的,及时选拔进镇区园、区级机关领导班子工作;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视情推荐担任一定职务。
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选调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相关通知及表格请登录通州党建网(www.nttzdj.gov.cn)、通州人才网(www.tzrcw.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513-86028515,86028262;
电子邮箱:tzqrck@vip.126.com。
附件:1.
区公开选调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
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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