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自2009年2月21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自2011年2月21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自2011年2月21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一)201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2、2013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十四、关于考试大纲问题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
十五、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试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2月23日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笔试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笔试所在地的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以上即为《2014年常州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解答(5)》全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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