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并收取报名考试费98元/人;
2.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额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
1.
笔试时间:2014年1月13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
面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8:00;
2.面试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取消其考录资格。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岗位因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