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演员”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初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初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则全部入围面试。
“编导”岗位,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演员”岗位主要测试黄梅戏唱功、唱腔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编导”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演员”岗位按初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编导”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
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待遇按照盱眙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88617
县人社局:0517-80910704
县文广新局:0517-83351291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910771,0517-83351266
附件:
1、
2013年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
2013年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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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