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公示无问题,可超计划聘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六)公示、聘用审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一个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9889799 0527---89880028
监督电话:0527---89882262
附件: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企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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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