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考核由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
1. 专业知识测试:通过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的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专业知识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由我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在南通卫生信息网(wsj.nantong.gov.cn)和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卫生信息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8月底前凭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南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 0513-85053623(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22 (监察室)
附件:
1.南通市卫生局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南通市卫生局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卫生局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