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
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
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7、公示: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会审批后,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列编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须3年以上。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岗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三、具体事项说明
1、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2、配偶为阜宁户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
3、招聘岗位的专业认定统一以《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4、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以2013年12月21日下午5:30为截止时限,逾期的一概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档案须在考核政审前转递到县人才中心。
5、1998、1999年由县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任职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镇(区)政府(管委会)出具的在岗和历年考核合格证明。
6、省、市选派到我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供阜宁县到村任职毕业生培养管理中心出具的在岗和聘期内考核合格证明。
7、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
8、报考者可通过公告网站自行下载《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524)。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阜宁县人社局大门口公布,并可登陆中国阜宁、阜宁党建网、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515-87238610、87386412、87386703。
附表:
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阜宁县乡镇农技、农经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3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 共 阜 宁 县 委 组 织 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