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人员性质: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待遇:
1、鼓励录用人员考研,凡录用人员考取研究生,毕业后回我院工作,给予补助学习期间的工资、学费、交通费等费用18万元。
2、硕士生可享受成本价住房一套,除享受在编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外,还享受科研津贴5000-10000元/年,研究生津贴500元/月。
3、“985”、“211”工程院校及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的硕士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8万元。
三、引进程序和报名方式
整个引进工作分报名、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六个程序。由大丰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和用人单位人员共同组织,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
采取高校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高校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院校: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大学医学院、东南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山东大学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6日—201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高校就业处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大丰市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外语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本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dfwsjrszp@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大丰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应聘”)。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初审
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1、高校现场报名面试。在各相关院校现场报名时当场面试,直接签约。
2、网上报名面试。经初审合格者相对集中进行面试,直接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考试合格者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
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在三年内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将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丰市卫生局:周女士,联系电话:1892128610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大丰市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市卫生局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