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并列进入体检。如体检、考察、公示后仍然超过招聘计划的,超计划聘用),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办理非在编合同制人员聘用审批手续。
在职人员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一个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专科1600元/月、本科1800元/月;每人每月500元考核奖,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2、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3、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年度考核(测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解聘。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