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其它形式报名者据提供的材料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笔试不指定用书。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业务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前一天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
成立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和区组织人事部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可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四、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调人员调入本院后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三)本简章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南京市溧水区宝塔路1号)
邮编:211200
联系方式:陆晓彬025-57226250 、13951929845
电子邮箱: njlsjcyzzc@163.com
传 真:025-57206428
附件: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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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即为《2013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2名检察官公告(2)》全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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