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复习内容详见“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必须在平均成绩以上,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区公安局组织。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如进行笔试,按笔试、面试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武进区人社局备案。
四、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常武地区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招聘咨询
武进区公安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3059009。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公安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05000-2070
七、本简章由武进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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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