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与写作》,范围和用书不限。报名人数5人(含)以下的岗位免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选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由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1:2进入考察范围,由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
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聘用
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1:2入围的应聘人员情况,集体研究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具体的调动、聘用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提出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选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退回原单位。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0517-8360567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65187。
本简章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岗位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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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