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机关事务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025-83638610
2、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025-83631560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25-68786629、68786633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25-6878659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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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