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到本市打印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按照南京市人社局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现场告知考生并于次2个工作日在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