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兴化市卫生局负责报考人员的材料受理。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费为100元/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件减免考试费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泰州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职位情况将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由兴化市卫生局通知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 :30 - 17:00 )。地点: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昭阳路3号)。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
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回执到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昭阳路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的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兴化市卫生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考试合格线为实际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60%(保留二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内容包括: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药理学、卫生法律法规。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考试时间预计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专业知识),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5)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同意)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6)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规定提供复审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