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一)联系电话:务必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有效地1个亲属电话或辅导员(手机),以备联系畅通。
(二)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4年7月前预计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例如:2008年9月-2012年7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学院,轮机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
(三)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所报考的职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
(四)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五)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六)服务期未满两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身份及服务期年限等内容。
(七)如职位条件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必须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通过”“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甲类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八)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者,须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九)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十)报考职位要求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考生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特别提醒:无上述内容或填写不详实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请广大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十二、本通知有关事项不适用于长江海事局职位,报考长江海事局的考生请直接与长江海事局联系。
十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负责,职位要求的条件由招考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祝广大考生报考顺利!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4年度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
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
3.
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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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即为《2014国家公务员报考海事局公务员(招410人)有关事项通知(3)》全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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