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简介表(A)》,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简介表(B)》,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部门委托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统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区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