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3年11月6日-9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市组织、人社部门对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报考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01岗位的考生加试写作。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10日上午
所有招聘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2013年11月10日下午
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01岗位的考生加试写作。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写作加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