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面试分初试、复试二轮进行。初试、复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均以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初试。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初试重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要素和能力。
2、复试。根据应聘同岗位初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如初试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实际初试合格人数进入复试。
复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
初试、复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结束后,因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