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提供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要求为:
A类岗位:11月20日前完成;
B类岗位:用人单位组织专业科目测试前3日完成;
C类岗位:用人单位组织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前3日完成。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