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讲(满分100分)
药学实验员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实验技能操作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语文教师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确定后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知考生。
试讲时间:2013年10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药学实验员职位按笔试成绩40%、实验技能操作成绩30%、试讲成绩30%的权重计算。
语文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权重计算。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六、体检
体检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
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卫校纪委(监察室):0519-85220511
报名咨询电话: 卫校校办:0519-85220509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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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