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图事业单位迎中秋,送好礼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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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辅导课程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48家,计划招聘73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2日至1995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户籍。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
3、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