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交流群:187505040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1〕15号)、《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和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就〔2013〕13号),2013年全市在人社协理、养老服务、社区工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3年各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苏州籍生源,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含低保边缘家庭);
(二)特困职工家庭的;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四)办理失业登记手续3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聘用对象要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法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各岗位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详见当地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县市、吴江区招录范围:所在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其他各区招录范围: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9月12日前,各市(县)、区发布招聘信息公告。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以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详见附表2。
(二)
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三)
9月13日~9月24日,由报考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详见附件3。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