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分工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资格初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省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老考生网上支付、新考生现场确认并支付的方法。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7月9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
无锡人事考试网(
WWW.WXRSKS.COM),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表。
3.新考生请选择“首次报考”入口进行报名,按提示完成报名。并于2013年7月11—12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4.老考生请选择“老考生报考”入口,不能选择“首次报考”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需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2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8月20—22日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8月23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
3.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7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后,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3年10月11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
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附件: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编辑:徐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