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6名医生公告(2)
2018-06-19 10:35:48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常州市民政局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01—06”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07”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笔试分值: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13:00——14:00。
4. 笔试地点:常州市德安医院5号楼四楼报告厅(常州市丽华北路157号)
5.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2018年7月7日16:00现场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01—06”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07”岗位面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
2.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01—06”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07”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行为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医院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 0519-68016033
招聘监督电话: 0519-8568158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德安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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