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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政府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3人简章(2)

    2016-07-04 10:55:02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高新区人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经省、市、区公开选聘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另须出示本人工作单位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个人工作表现鉴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4.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计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试卷。笔试主要内容涉及拟报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技能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公示

      1.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6年7月中下旬,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

      六、面试、形式、成绩计算和公示

      1.面试时间: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 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卫计局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 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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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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