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8369-495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您当前位置: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 试题资料 > 笔试试题 >

    阅读模式

    2022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1.11.8)(2)

    2021-11-09 17:31:0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6. 法的强制作用,针对的对象是:

      A.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B.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C.一般人的行为

      D.本人的行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和作用知识。

      第二步,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法的强制行为不仅在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在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安全感。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

      ①指引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②评价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③教育作用。这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④预测作用。这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⑤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7.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条款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按照()的规定处罚。

      A.罚款数额高

      B.相对人自由选择

      C.罚款数额合并执行

      D.罚款数额低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8. 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利属于: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家主席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因此,选择D选项。

      9. 许某因违法占用公交车道被交警处罚200元,这种处罚属于:

      A.刑事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违宪制裁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行政制裁,是指国家对行政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行政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题干中,许某被交警处罚200元,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行政制裁。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刑事制裁是指国家对违反刑事法律的人依其所负的刑事责任而实施的刑罚制裁。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A项排除。

      B项:民事制裁是国家对于违反民事法规的违法当事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民事制裁的形式具有多种:如恢复财产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损害赔偿;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支付违约金;责令排除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告诫;责令停业、停产或搬迁等。B项排除。

      D项:违宪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我国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违宪者依其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违宪制裁方式主要有:一是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撤销中央国家机关的违宪的决定、命令和决议;二是罢免违宪失职的国家领导人。D项排除。

      10. 关于宪法的修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提议修改宪法

      B.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提议修改宪法

      C.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即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ABD项正确,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江苏事业单位备考咨询


      以上即为《2022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1.11.8)(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fky)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QQ交流
    官方微信
    江苏华图
    学习平台
    面授课程
    直播讲座
    在线网课
    图书教材
    新手指南
    招考信息
    新手导航
    网站地图

    江苏华图教育

    江苏华图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025-8369-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