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8369-495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您当前位置: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资料 > 笔试 >

    阅读模式

    2021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民事主体

    2021-02-22 10:25:0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1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民事主体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江苏华图整理发布,更多江苏华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jssydwzpw)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民法中民事主体是谁?

      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一)公民

      一国公民指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具备法人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3、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自然人也就是我们每位公民,法人是指公司等组织,而其他组织则是指个体工商户等等。以上这些民事主体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是不能受到侵犯的,而这些义务及权利则是法律上所谓的民事客体,侵权行为中,侵犯的则是这些民事客体,即财产、人身权益。

    江苏事业单位备考咨询


      以上即为《2021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民事主体》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QQ交流
    官方微信
    江苏华图
    学习平台
    面授课程
    直播讲座
    在线网课
    图书教材
    新手指南
    招考信息
    新手导航
    网站地图

    江苏华图教育

    江苏华图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025-8369-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