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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事业单位职测常识模块:刑法中诈骗罪与其他罪区分的考点讨论

    2021-01-16 21:42:2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1事业单位职测常识模块:刑法中诈骗罪与其他罪区分的考点讨论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江苏华图整理发布,更多江苏华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jssydwzpw)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刑法中诈骗罪是常常考查的重点,而难点在于诈骗罪与其他罪的区分标准,主要是与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分。

      (一)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1、被害人是否有相应的理解能力。

      在讲诈骗罪中“被害人”的考点时,讲到如果被害人有相应理解能力,自愿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构成的是诈骗罪;如果是对无相应理解能力的婴幼儿、精神病或机器时,构成的是盗窃罪。

      2、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产。主要考查的情形有两种:

      (1)趁其不备型:出题一般考查“调包”。如狗蛋去逛珠宝店,让店员帮我拿出我看好的一款钻戒,我趁其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两元店买的戒指调了个包,将其占有,构成盗窃罪。

      (2)调虎离山型:如狗蛋对狗剩说,“你儿子在楼下与其他孩子打架呢”,狗剩匆忙就下了楼,狗蛋这时将狗剩家里贵重的财物拿走,构成的是盗窃罪。

      因此两者都没有自愿处分财产,欺诈也算盗窃中的一种平和手段,因此构成的是盗窃,而非诈骗罪。

      (二)诈骗罪转化为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前提条件是:诈骗罪

      目的条件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手段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这三者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由诈骗转化为抢劫罪。

      例题:甲路过某自行车店,见有一辆名牌电动车(价值1万元)停在门口,欲据为己有。甲见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谎称购买,催促店主去50 米之外的库房拿货。店主离开后,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诈骗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B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行为人是典型的调虎离山型的盗窃。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行为。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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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即为《2021事业单位职测常识模块:刑法中诈骗罪与其他罪区分的考点讨论》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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