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44人公告
2019-09-16 23:27:2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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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区选聘办在部分高校组织专场选聘活动,接受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发布(因学校场地因素,可能会临时调整,请以最终发布时间地点为准)。
(1)现场报名材料: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任职证明文件、院(系)及以上奖励、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任职证明文件,院(系)及以上荣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现场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选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初审。报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9:00--11月15日16:00。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
(3)报名资料:同上述现场报名资料。
(4)上报要求:网上报名须上传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
个人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5)选聘单位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选聘办核减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过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发布有关信息。对于被取消岗位并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19年11月21日9: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纳入区优秀年轻干部管理体系,进行培养管理。
九、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751957、68751917;
选聘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附件:1.《2020年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苏州高新区专业化青年人才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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