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94名工作人员简章(3)
2016-06-29 10:43:1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相城人社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530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319,85182252
2.2016年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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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