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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泰州姜堰司法局招聘2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9-12-19 16:30:14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19泰州姜堰司法局招聘2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由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同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教育(jiangsuht)公众号

      为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2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9日至2001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姜堰区户籍,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中国·姜堰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姜堰区司法局二楼204办公室(姜官路26号)。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区司法局研究后确定。

      (5)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由区司法局在笔试结束后划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区司法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由区司法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除此之外体检的其他各环节及后续的、考察、公示、聘用等各招聘步骤,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区司法局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姜堰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姜堰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安排至司法所工作。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招聘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合同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表现发放考核奖金。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01018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

      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iangyan.gov.cn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

      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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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即为《2019泰州姜堰司法局招聘2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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