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安公安机关招聘10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6-29 13:53:3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淮安市公安局
4.测试地点: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镇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7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由涟水县公安局、洪泽公安分局等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
①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
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照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政审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同上)公布。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涟水县公安局、洪泽公安分局等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对初步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后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
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
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当地各岗位相对应的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平均水平执行。
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对本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涟水县公安局:(0517)82960031
洪泽公安分局:(0517)87566599
网络技术咨询:(0517)813309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五、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涟水县局:(0517)82960032、洪泽分局(0517)87566032。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公安局、涟水县公安局和洪泽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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