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招聘4人公告(2)
2018-01-18 10:33:48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伍军人为士官、优秀士兵、立功者,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政审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一次性替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对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考核制,报酬由每月预发工资和年终考核工资组成,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
本简章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451149、65757133
监督电话:69221273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动迁安置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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