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人员招聘15人公告(2)
2017-12-18 14:15:59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常州新北区
2.面试
招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人数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按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须体检合格)。
3.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河海人才劳动力服务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被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化管理、市场化工资、企业化保险的管理办法。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172、0519-8512716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81962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以上即为《2017常州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人员招聘15人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网。
以上即为《2017常州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人员招聘15人公告(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