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心招聘3人公告(2)
2017-11-08 09:25:35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
1.机考结束后,在机考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该岗位机考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5位考官组成综合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机考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该岗位合格人数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咨询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新聘人员工资按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心社会化管理用工考核细则(试行)》,经考核后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85681925
咨询电话:86811150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心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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