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海门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招聘5人公告(2)
2017-09-15 15:28:39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海门人社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名单在海门国土资源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国土资源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海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908112
监督举报:0513-68908110
附件:1.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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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