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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泰州学院招聘18名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2-03 08:57:0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泰州学院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1泰州学院招聘18名专职辅导员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泰州学院整理发布,更多泰州学院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教育(jiangsuht)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 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 求详见《泰州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以下 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 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日至

      2003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1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2)有1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 事)、宣传、统战、学工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 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 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 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 均为2021年12月31日。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二)招聘对象1.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

      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是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 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 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 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 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 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 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 规定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 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1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 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事项、 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 实施。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聘前通过泰州学院 网站(https://www.tzu.edu.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招聘公 告、招聘岗位、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 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 岗位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21年12月3日8:30—2021年12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8:30—2021年12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3日8:30—2021年12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2月3日8:30—2021年12月12日18: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 询是否通过泰州学院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 向泰州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报名网址:https://rczp.tzu.edu.cn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泰州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 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 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 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 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 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 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泰州学院人事处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 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时需进入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 名系统平台(https://rczp.tzu.edu.cn),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 完成报名。初步审核通过后,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 传,具体格式见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系统平台公告栏。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2021年毕业生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能够证明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材料;

      4.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1年毕业生身 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 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 议书》(或未就业工作的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生如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最高学历学位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档 案托管证明、未就业工作的证明;

      5.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阶段的成绩 单(原件及翻译件);

      6.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 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党员证明材料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 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或学院党组织出具 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 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 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泰州学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 审合格,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 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 资格。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 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 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 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 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该岗 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 聘计划,由泰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 管理部门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 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 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4:00-17:30。

      4.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泰州学院在发放准考证时进 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在泰州学院高层次人 才应聘报名系统平台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效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 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 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向泰州学院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5:00—17:30,地点7为:泰州学院行政楼1801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3号)。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 教材、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 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 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1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 泰州学院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 确的时间现场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 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 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 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 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卷面总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 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 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泰州学院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 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 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 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 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 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 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 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 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 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 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 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学院组织实 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 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 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 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 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0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8年12月1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

      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6年12月1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8年12月1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8年12月1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2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9、202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公示泰州学院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 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 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 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 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 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 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 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学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 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2.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 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 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3.对新聘用辅导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应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 位服务5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 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 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61696;联系人:陈老师、苏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0769699(泰州学院纪委办)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指定网站:泰州学院官网(https://www.tzu.edu.cn)

      2021年12月3日

      泰州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pdf

      附件:泰州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pdf

      原文标题:泰州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泰州学院(MD5:49fe8440f3379a786d5000dbbeb397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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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即为《2021泰州学院招聘18名专职辅导员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z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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