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宿迁宿豫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2021-04-23 15:08:0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宿豫区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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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豫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递补,现将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宿豫区体育馆202室(宿豫区书山路4号)
二、递补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填写完整的《宿豫区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贴在资格复审表上。(见附件2)
2.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3.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所有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5.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2021年宿迁市宿豫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区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区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
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附件1:2021年宿豫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名单.xlsx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2日
原文标题:2021年宿豫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宿豫区教育系统(MD5:fc8ccdc01f55f81944e674a358813e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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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