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市相城区补充招聘29名教师公告(2)
2018-07-23 11:34:4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未知
(二)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为2018年8月2日(周四)14:00~16:00。笔试地点:苏州市相城实验中学。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三)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8年8月3日(周五)起登陆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网站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照城乡搭配的原则,将招聘学校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相应组别后,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体育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城人才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和资格复核
根据拟录用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公示前,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一组别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并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045、85182252。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2018年相城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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