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00名年薪制教师公告(3)
2018-04-26 15:44:4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
3.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实行一次性递补。
七、选岗及签约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选岗按首期派遣服务学校岗位进行,同岗位内的人员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服务学校。
八、资格复查、录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年薪制教师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执行年薪制,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立年薪制教师薪资正常增长机制。年薪制教师首聘考核期为12个月,合格者人均年薪为12万元(包含“五金一险”个人缴费部分)。经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退回派遣机构,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终止劳动关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0197668(纪工委)。
咨询电话:0512—55216872、0512—55216841(工作时间)。
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年薪制教师首期派遣服务学校及岗位数量简介表.xls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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