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所属学校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2)
2018-04-15 08:56:1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完毕,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核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核地点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课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课堂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课堂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全职在区属学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的协议、经济等相关纠纷,由本人自行处理或解决。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常天委〔2017〕85号),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引进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身份的校长,给予3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2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教育专业重点学科博士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22,0519-69660633;
监督举报电话:0519—6966023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69660809。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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