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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扬州仪征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5名教师公告(2)

    2018-03-08 09:07:5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仪征教育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3月16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市组织和人社部门会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及时上网公布。

      (5)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

      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党建、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仪征教育信息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22日09:00-16:00重新登录仪征教育信息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2日-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农南路5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8)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3月28日-30日自行登录仪征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委托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市教育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教育素养,重点是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

      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学生课堂)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小学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足球技能,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速写和色彩创作。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绘画、钢琴弹唱、舞蹈三项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形式。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模拟上课或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美术教师速写占面试成绩的20%、色彩创作占面试成绩的40%>;幼儿园教师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三项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2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市教育局按规定在仪征党建、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仪征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仪征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教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0514-83441100,仪征市委组织部0514-83439731, 仪征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14-83426830,仪征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14-83450315。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3450395

      0514-83441288 0514-80850017

      下载:2018年仪征市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以上即为《2018扬州仪征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5名教师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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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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