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面试公告(2)
2018-02-23 16:32:5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玄武区教育局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www.xwzf.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及相关报考学校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工作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专业加试、现场答辩、课堂教学、说课、综合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所占比例详见附件),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玄武教育专题”(网址: www.xwzf.gov.cn/col/col157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8年8月初到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
1、招聘学校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九中学: 025-68586008 025-84414656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025-83269911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025-84810958
南京市人民中学:025-83159757、83159758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025-85286705
2、监督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025-84550138(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4550372(玄武区教育工委)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96
本次招聘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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