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8369-495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您当前位置: 江苏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

    阅读模式

    2018泰州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12人公告

    2018-02-24 14:10:43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海陵人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18泰州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12人公告由江苏公务员考试同步海陵人社整理发布,更多海陵人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教育(jiangsuht)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2018泰州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12人公告江苏华图同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整理发布,欢迎加入2018江苏公务员考试交流QQ群392402272,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江苏公务员考试考前资料。

      为进一步优化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和吸引优秀学子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经研究,海陵区决定选聘2018年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1.具有泰州市户籍的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计划内2016-201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泰州市户籍的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2)全日制计划内2016-2018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附件2所列高校)。

      3.具有泰州市户籍,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2016-2018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附件1所列高校)。

      注:户籍认定以2018年1月3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户籍状态为准。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成绩良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选聘数量

      选聘男、女生各6名左右。具体选聘名额根据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原则上资格审查入围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聘人数。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携相关材料(详见《报名须知》)到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中心(区政府611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2018年3月16日。

      2.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2018年党政青年人才的选聘名额。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两轮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分跟进)。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前,已经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参加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缺席体检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海陵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陵网、海陵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8年应届生且未就业的,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届生和已参加工作的往届生,须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录用通知书》,在《录用通知书》指定时间内报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中心,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事业人员确定。

      2.选聘人员参照泰州市“人才强企”政策标准统一发放“购房券”和生活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购房券”: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5万元;

      (2)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本科生0.5万元/年,连续发放3年。

      3.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选聘人员实践锻炼期为两年(含试用期),实践锻炼期间,结合所学专业及工作需要,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满后,根据选聘人员实际表现及能力特长,安排到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江苏公务员备考咨询


    (编辑:南京华图)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QQ交流
    官方微信
    江苏华图
    学习平台
    面授课程
    直播讲座
    在线网课
    图书教材
    新手指南
    招考信息
    新手导航
    网站地图

    江苏华图教育

    江苏华图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025-8369-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