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8369-495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您当前位置: 国家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

    阅读模式

    2015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400名公务员 5月28日报名(3)

    2015-05-27 14:52:44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通过邮件平台接收报名人员发送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5月30日8:00至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2015年6月24日8:00至6月27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长、副处长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7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7月20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7月21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各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10—84233019、84233020

      技术咨询电话:

      010—84234344、84234359

      考务咨询电话:

      010—64401263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5年5月27日

      附件: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推荐阅读

      2016年国家公务员笔试直播培训课程——“真”培训在线“营”

      江苏人事考试网:2015年江苏事业单位招聘汇总(每日更新)

      [江苏华图微店下单购图书]——买图书送课程 助力面试备考

     

    国家公务员备考咨询


      以上即为《2015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400名公务员 5月28日报名(3)》全文,[点击查看]更多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南京华图)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

    帮助中心
    在线咨询
    QQ交流
    官方微信
    江苏华图
    学习平台
    面授课程
    直播讲座
    在线网课
    图书教材
    新手指南
    招考信息
    新手导航
    网站地图

    江苏华图教育

    江苏华图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025-8369-4958

    -->